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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机关转作风 为民四服务(反对“四风” 服务群众·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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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单位和群众到机关办事,问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和帮助联系办理;机关要实行AB岗工作制……近日,辽宁出台《在全省开展“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实践活动方案》,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这些在企业和服务窗口常采用的工作方式,在辽宁省直机关普遍推广使用。

  辽宁省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立足岗位服务;走进基层群众,主动上门服务;转变机关职能,优化公共服务;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服务,在全省创建服务型党组织。

  各省直部门均出台了优化服务的具体措施。省法制办集中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检查活动;省编办积极推动审批权限较多的部门设立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省纪委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府网上审批和市、县、乡三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减少和预防腐败。

  辽宁35名省级党员干部、1116名省管干部主动下到基层上门服务,一人联系一个落后村、一名村党组织书记、一户困难家庭。县处级机关处室以党支部为单位与基层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对全省1100多个后进村派“第一书记”;全省4390名干部派往社区任职,保证每个社区至少一名机关干部,充实壮大社区干部队伍,方便群众办事,目前已全部到位。

  边查边改,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调研时发现社区干部报酬偏低这个普遍性的问题后,研究决定通过省财政列支1亿元、地方财政配套的办法,提高社区干部报酬;健全和完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体制机制上查堵漏洞;进一步规范出国考察培训管理办法,从严审批和掌握领导干部出国考察培训活动;下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出台30条就业、创业、就业服务、就业援助、见习培训政策;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建立有队伍、有设施、有经费、有制度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3日 05:16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