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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是最贴近群众的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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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每年都有很多调研活动,但效果到底如何无从知晓。所以形式主义不可取,调研必须得有效果。”在太原市司法局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基层意见时,山西省司法厅厅长崔国红这样说道。

  7月19日开始,山西省司法厅党委班子成员开始深入基层单位听取意见。厅长崔国红先后深入太原市司法局、太原一监、山西省戒毒劳教所工作联系点就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调研,面对面地听取民警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的重大部署。开展活动必须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民警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到一个地方,崔国红反复强调着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

  在太原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年以来,该局针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特殊案件,在全市推行了“点援制”办案方法,即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在接待场所设置了法律援助律师名册,将所属事务所律师的专长、业绩等进行公布。受援群众可以自己挑选案件承办人,使群众不花钱也能请到名律师、大律师和符合自己案件要求的专业律师。现已有400多名申请人通过点援制选择了自己满意的律师承办案件。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系统最贴近群众、最能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服务方式,可是长期以来,很多知名律师不愿意做法律援助,而是将这些事情推给了自己的徒弟、跟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的效果。这次调研,太原市司法局的做法对我启发很大,经验值得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听完介绍,崔国红深有感触地说道。

  调研结束后,崔国红对记者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把征求意见建议贯彻活动始终,本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姿态,请群众监督评议,真心采纳群众良好建议,诚心纠正自身缺点问题。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3日 10:20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