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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制止滥建楼堂馆所 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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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8月2日从四川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动员暨会员卡清退工作会议上获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已制定方案着力制止滥建楼堂馆所、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在楼堂馆所方面,省发展改革委表示,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在“三公”经费支出方面,省财政厅表示,今后将强化“三公”经费预算控制,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继续提高公务卡覆盖范围和使用效率,2013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组织开展部门(单位)“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大力推进全省各级“三公”经费公开,确保2013年全省市(州)公开本级“三公”经费总额,力争2015年全省所有市(州)、县(市、区)公开“三公”经费。(安微 记者 周前进)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5日 13:30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