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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评论员:务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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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帚不到,灰尘不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只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才能抓得紧、抓得好、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

  领导力决定战斗力和执行力。强化领导责任,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检察院党组是责任主体,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亲自抓、党支部具体抓,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上级带下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领导坚强有力、机制运转高效,不断将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过程影响结果,细节决定成败。加强督导检查,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要按照中央和地方党委的统一部署,从检察工作实际和特点出发,制定务实管用的活动方案,并按计划、按程序、按要求执行。对于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要加强督察,确保正确方向。各级检察院要服从地方党委的安排,上级检察院要加强对下级检察院的督促指导,积极引导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确保整个活动“不虚”、“不空”、“不偏”。

  楼依势而建,水依渠而流。置身新媒体时代,要善于借助媒体的传播力量,做好宣传舆论工作,积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对于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善于发现并大力宣传。对检察队伍中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丰富报道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实现传播效应的最大化,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这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处理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尤其要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统一合理安排,既防止脱离工作实际孤立地搞教育实践活动,也不能因工作繁忙而不认真抓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提升素质能力、执法水平、工作作风上,体现到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5日 16:05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