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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机关支部书记和督导组长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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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冯惠敏主持召开机关支部书记和督导组长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督导组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中央第29督导组组长张耕同志在督导单位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求,听取了各督导组督导工作情况的汇报。

  冯惠敏说,受总局党组委托,召开今天的工作座谈会,在当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深入开展之际,及时传达和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有利于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深入推进税务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确保这项工作不跑偏、不反复,顺利开展。

  7月上旬以来,税务总局机关和省一级税务局认真落实总局的总体方案和系统的指导意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一是学习教育比较扎实。总局机关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举办了3场专题辅导报告。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开展了实践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推动“三个服务”、推行绩效管理4个专题研讨、“六个一”活动等。二是查找问题启动早。在总局领导带头大调研的基础上,总局机关先后召开了青年干部、司局长、党外人士、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征求意见,利用在线访谈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征求意见,访谈支部书记征求意见。三是边学边改同步进行。进一步梳理制度,已经初步梳理了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税收政策文件和内部业务管理制度正在梳理;进一步改进作风,及时出台了“三个服务”文件,提出了今年“三公”经费零增长承诺,精简会议、压缩规模等;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加强督查督办,对重点事项每天督办到司局,每周反馈到局领导,每月通报到全机关;完善政策解读,及时答复基层请示,实行限时办结、限时回复;进一步做好职能转变,明确了8个方面32项措施;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积极研究绩效管理,初步形成管理办法等。四是系统督导有序开展。督导组参加了各单位的动员大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制定了督导工作方案,与所督导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谈话,了解情况。组织督导组联络员会议,进一步规范督导工作方案和形式,细化了督导工作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五是对外宣传力度加大。加强了对各支部、各省局工作经验的交流与宣传,推动工作的开展。

  冯惠敏指出,尽管全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开局好、进展顺、效果实,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较突出的是:在思想认识上,还有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活动认识不到位,存在不以为然的思想、等待观望的态度、消极被动的情绪,甚至与己无关的想法,推一推动一动。在总体谋划上,一些单位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解把握还存在偏差,制定的实施方案照搬照抄,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安排不够具体,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欠缺。在学习教育上,主动学、自觉学、深入学还不够,过分依赖集中辅导、集中学习;有的没有很好地处理工学矛盾,以工作忙为由冲淡教育实践活动;有的安排活动大而化之,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在查找问题上,一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觉性、紧迫性不够,有的查找问题偏离“四风”,把查找问题重点放在涉及职工群众的福利待遇上,把办一些具体事情当作解决作风问题的举措。在指导督导上,有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抓得不紧,沟通协调不及时,各省的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进展不平衡。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冯惠敏强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最重要的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找准并认真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效、不走过场。这是中央要求、群众期盼、事业需要,是我们必须达到的目标。中央领导同志指出,不走过场的标志,就是要贯彻一个“真”字,思想上要真自觉,要求上要真严格,每个环节要真到位,确保活动真有效。王军局长在7月31日总局党组会上明确指出,下一步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中央和中央督导组的要求,善做善成、有声有色地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总的要求就是总局党组作表率,机关支部带好头,税务系统做扎实。总局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坚持按照中央的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示范带头作用体现到活动全过程,形成并保持好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机关各支部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在学习教育上更加深入,在联系群众上更趋紧密,在解决问题上更具成效。省一级税务局要进一步明确任务、提出措施、细化责任、规定期限、注重质量,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精彩。

  针对前段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分别对总局机关和督导组下一步具体工作提出了相应要求。

  要求总局机关,一是对前段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机关各支部要对学习教育内容与时间、征求意见深度与广度等进行“回头看”。按照中央和督导组的要求,对照总局和各支部的实施方案,及时查漏补缺。对达不到中央和总局要求的,该“补课”的就要“补课”,该“回炉”的必须“回炉”。二是进一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各支部要继续紧密联系各自实际深入查找问题,注意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防止以笼统的班子问题代替个人存在的问题,防止以客观原因的分析代替主观因素的剖析。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查找问题,面对面地听取各方面意见,注意从工作实际中、从日常小节中查不足、找问题,客观“画画像”。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摆思想、摆作风、摆工作、摆措施。三是及时开展问题的整改落实。目前,总局已征求到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448条,梳理成131条。要进一步按照中央的要求,聚焦“四风”,特别是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和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对这些问题,按照能够及时整改的、需要时间研究整改的和提供工作参考的三类分解到各相关司局,各司局在8月中旬以前分别提出意见和整改措施。四是继续把“为民务实清廉” 的要求具体化。总局党组按照既符合中央要求又具有税务特色的精神,连续发布了服务税户、服务基层、服务大局的三个文件。这三个文件是税务部门落实“为民”要求的具体举措。当前,总局党组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体现“务实”和“清廉”要求的细化措施,丰富完善总局机关和全国税务系统的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更多实际成效。五是继续抓好材料报送与宣传工作。各支部要按照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送教育实践活动好经验、好做法。六是进一步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开展活动和做好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要求督导组,一是强化督导担当。督导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勤勉工作,把中央的要求和总局党组的部署落实好,确保活动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二是发挥督导作用。督导组要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了解情况,重点包括,学习教育情况,是否保证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是否得到提高;征求意见情况,是否围绕“四风”,真心诚意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边学边整边改情况;活动进展情况,有哪些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坚持了解情况与提出建议并重,发现有与中央精神和总局党组要求不符的,要及时指出、提醒帮助。三是掌握督导方法。各督导组要在督导单位开展督导工作,采用集中督导与分别督导相结合、压茬推进与平步展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四是加强沟通联络。督导组要把握各地活动的进展成效,及时汇总梳理,发现和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带有政策性、普遍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做好省一级地税局活动指导工作。总局党组最近研究决定,8个国税系统督导组要同时承担对地税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络和指导职责。各督导组要认真负责,从实际出发,加强对地税系统的具体指导,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5日 18: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