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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路线 力戒四风:晋中通报6起典型案件

促进“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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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晋中市纪委监察局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6起典型案件是:平遥县东泉镇原纪委书记梁建武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为其女儿大办生日宴席48桌,收受非亲属礼金54700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54700元上缴县财政;榆次区司法局局长马春凤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工作期间驾驶有警务标识的公车到商场购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寿阳县朝阳镇财政所干部李俊马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期间睡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祁县绿化委员会原副主任马锡斌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期间打麻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祁县绿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介休市住建局局长张民宝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奖金和购物卡29.9万元,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支出全部退回并上缴市纪委廉政专户;平遥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站长段希良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单位工作电脑内复制存放多部淫秽视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晋中市纪委监察部门通过全面督查、组织互查、重点抽查等方法,组织了9次大的监督检查,共对81个政府定点接待酒店、118个单位内部食堂、347个市(县)直单位、101个休闲娱乐场所进行了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问题给予了严肃处理,有力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6日 04:56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