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晋城市纪委监察局出台考评实施细则,全力整治庸懒散奢不良风气,坚持群众路线,培树“十型”干部。8月份,晋城市将根据此细则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第一次考评。
根据实施细则,对创新实践、业绩突出、工作主动等八个方面14种情形,将给予加分奖励;对不认真负责工作、不严格遵守纪律等六个方面的具体情形,将给予相应的减分惩罚;对于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考评为零分。年度总评结果将成为内部工作岗位调整和向上级推荐表彰的重要依据。
考评方法坚持群众路线,全面考评。“上评下”,一月一考评;“下评上”,一季一测评;“外评内”,半年一次社会评价;年度评,一年一度“大汇总”。社会评价将随机邀请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系统代表、群众代表等七类人员,以无记名的方式对委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和各室(中心)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在委局机关、农廉办、培训中心等办公场所设置意见箱,现场放置考评表,搜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开通监督投诉电话和网上评价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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