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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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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辽宁省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五排查、五整治”为主要内容,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全面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五排查、五整治”内容包括:集中排查整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文山会海、官话套话空话盛行、不深入群众、超标准接待、节庆泛滥、违反规定出国、公款旅游、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等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小金库”、铺张浪费、公款互相宴请、公款高消费娱乐、接受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玩风盛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多占住房、违反规定配车等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环境保护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权力运行中滋生腐败的突出问题,集中排查勤政廉政风险点,实行网上审批、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电子监察,实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堵塞权力运行中滋生腐败的漏洞,重点整治以权谋私、专项资金乱用、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群众办事不顺不便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对待群众简单粗暴、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阶段,按照“五排查、五整治”内容,逐项查摆、边查边改;公开公示阶段,通过公开栏、部门局域网等平台,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开公示;监督检查阶段,省委督导组、各级纪检、组织、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四风”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健全长效机制阶段,针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通知强调,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把专项行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6日 13:59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