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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奢靡之风 保持清正廉洁情操

——浅议解决“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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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不可否认,在干事方面有惰性,在享乐方面能成瘾。一旦干事没有了动力和压力,享乐有了条件和机会,就会沉湎于享乐;而一旦沉湎于享乐,就势必追求奢华,渐渐难以自拔。

  现实中,除了没有素质的暴发户、不明事理的败家子,正常人,在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怎么铺张奢侈的。那么,少数领导干部既非没有素质,又非不明事理,为何铺张奢侈呢?比较合理的解释是不花自己钱!或因手中有权力,接受别人的招待——不花白不花;或因经费太充足,今年不用完明年就要削减——不用白不用。既如此,既免费享乐了,还能做人情、拉关系、办私事,何乐不为!

  为人处世,讲究清白;为官理政,尤其要注重清正廉洁。清,才正;廉,才洁。什么是清?一笔一笔算得清,一桩一桩说得清。什么是廉?查古汉语,作为名词,“廉,清也”(《广雅》),意指有节操、不苟取;作为形容词,“廉,稜也”(《广雅》),意指品行方正。 “廉洁”一词最早见于屈原 《楚辞·招魂》“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沫”,东汉学者王逸注:“不受曰廉,不污曰洁。 ”

  任何铺张奢侈,不但无益身心,甚至有害健康。那些暴发户和败家子要这样,是他自己的人生追求和价值选择,别人再怎么看不惯,也就议论议论而已。但作为党的干部、人民公仆,其铺张奢侈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政治后果等就多了去了,择要而言:第一,浪费社会资源,损耗公共财力;第二,污染社会风气,引发公众不满;第三,加剧分配不公,制造阶层对立,动摇执政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勤俭是我们的传家宝,什么时候都不能丢掉。 ”国以民为本,“国奢则用费,用费则民贫”(管子)。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该而且必须明白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改革开放30多年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综合国力还未强大,人民群众生活还未富裕,改革发展还在艰难爬坡,现在远不是可以铺张奢侈的时候;而就是实现了“两个一百年”目标,也决没有可以铺张奢侈的理由。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钱必须用在发展的“刀刃”上、用在民生的改善上。越是经济社会发展、各级财力增加、生活水平提高,越是不能丢了艰苦奋斗的精神、长了铺张奢侈的风气。

  邓小平同志告诫我们:“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搞好党风。 ”中国自古讲究“凡上者,民之表也。表正,则何物不正”(孔子),强调要警惕“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孟子)。宋代包拯为官清廉刚直,还立下《家训》,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党是社会的表率,党风影响民风。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要求“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刘少奇同志说 “对民力、对物质资财的不爱惜,无异于对党对革命不负责任,无异于犯罪。 ”任何时候,党的干部若不能带头勤俭节约,就不可能带领人民团结奋斗;若是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则必定带坏社会风气。

  江泽民同志说:“奢侈浪费既是消极颓废的表现,也是腐败问题得以产生和蔓延的温床。 ”且不说早些年社会上就流传“一顿饭,一头牛,屁股底下一座楼”之类的顺口溜,就说近两年的仇官、仇富心态,除少部分人有“仇”的故意,不排除与为官不廉、为富不仁现象有些关系。为人处世须明道理,为官理政要懂规律。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司马光)等,是道理;“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人必自侮而后人侮”(苏轼)等,是规律。时代不同,道理相通;社会进步,规律一样起作用。 “成由勤俭破由奢”的事例,“堡垒从内部攻破”的教训,古今中外,不胜枚举。晚唐诗人杜牧有感于时世,创作《阿房宫赋》,铺陈阿房宫“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指斥 “秦爱纷奢……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认为“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慨叹“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 ”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又助长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但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绝对“支撑”不了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只会裹挟着它们的“主人”一起玩儿完。正在广泛深入推进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更重要的是把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全程,建立起防范“四风”的长效机制。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换作今天的时代环境和话语体系,党员领导干部应有新“三畏”:

  ——敬畏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知其应为则倾力为之,知其不可违则坚决不违;

  ——敬畏人民:尊重人民意愿,顺应人民期待,为人民而公正、依法、廉洁用权;

  ——敬畏制度:不把制度当“稻草人”,规定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7日 10:29 来源:安徽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