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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不能是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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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中有权,肩上有责,这是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随着问责制的广泛推行,一些官员为他们的失职行为买单。然而,近年来有一种奇怪现象,一方面问责之剑高悬,责任官员被免被撤;另一方面,“朝免夕出”,挪窝照样做官。轰隆隆问责,静悄悄上任。瓮安冻死留守儿童、三鹿奶粉、宜黄拆迁自焚等事件中被问责的官员们,在离开公众视线一段时日后,又不声不响地复出,有的不仅没走下坡路,甚至高升重用。这刺痛了公众神经,引发了社会焦虑。建立行政问责制,是通过对犯错官员予以免职等行政惩罚,强化政府官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责任意识,起到惩前毖后的警戒作用。如果犯了重大过错而被免职的官员都能悄悄复出,那就虚化和架空了行政问责制,让问责免职成为缓解一时舆论压力的权宜之计,也会让官员们产生“避过风头,可以东山再起”的错觉,让问责变得没多大意义。当官员免职被戏谑为 “带薪休假”,成为一场有惊无险的“过场”时,透支的是政府形象,挥霍的是群众信任资源,引发问责制度的信用危机。

  人非圣贤,难免犯错。对犯过错的官员自然不应全盘否认、一棍子打死,当然可以“二次使用”,关键要看怎么用、何时用、由谁决定用,不能不明不白一笔糊涂账。否则,越是神神秘秘地“低调”复出,越发引起公众的种种疑虑。

  打消公众质疑,需要给免职官员复出一个看得见的过程。复出,不能关起门来自说自话,必须公开透明,公示免职期间的表现情况,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以被免职干部的现实表现为依据,以干部群众的评价为标尺,让免职官员以看得见的形式获得公信后再复出。另一方面,还应为制度打上“补丁”,对何为“实绩突出”、什么叫“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等,作进一步精细化规定,便于操作。唯如此,问责才不至沦为问题官员休养将息的权宜之计,而成为打造人民满意型政府的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7日 10:39 来源:安徽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