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建的原则,将三个环节相互贯通、紧密联系、共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在学习教育环节,纪委监察厅采取中心组与各支部捆在一起学和自学与集中学习联在一起学的方式,按照“定内容、定时间、定形式、定组织单位”的“四定”要求,安排24项具体学习活动,将学习任务细化、量化,做到月有安排、周有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订购学习读本,聆听专家教授解读,开通教育实践活动网页,目前共安排集中学习2次,撰写心得体会200余篇。在抓好学习的同时,纪委监察厅坚持开门搞活动,集中安排领导干部分别深入12个盟市及派驻(出)机构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截至目前,纪委监察厅面对面征求意见1062人,发放调查问卷2356份,征求各类意见建议1486条。
在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的同时,纪委监察厅坚持边学边改、立改立行,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一同推进。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纪委监察厅机关相关部门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有关工作的意见》,有效规范了协助办案、调查取证、涉案款物的扣押移交、案件移送和审理等工作环节。近期还将完善或制定领导定期接访、损害群众利益信访排检、年轻干部扶贫挂职、因公出国(境)管理、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干部作风状况考评、“三公”经费管理等8个方面的30余项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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