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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 全省党政机关全面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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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青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全面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的通知》,要求从7月29日至8月30日,在全省党政机关全面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清退对象为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的在职干部职工,省管事业单位、省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通知》指出,此次清退范围是干部职工收受的会员卡。所称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论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通知》指出,在全省党政机关全面开展清退会员卡活动已列入我省正风肃纪行动中。旨在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的贯彻落实,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树立全省党政机关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退对象无一遗漏、清退范围不留死角、清退时限按期完成、清退过程不走形式、清退效果不打折扣;要严格实行“零持有、零报告”,鼓励自查自纠,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清退,发挥表率作用;每一位党政机关的在职干部职工都要自觉自愿清退,自觉接受党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这次清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7日 18:19 来源:青海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