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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 严格执行边学边查边改十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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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关于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边学边查边改的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省纪委常委班子制定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边学边查边改十项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通知要求:

    一、带头端正学风

    1、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常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1次,学习研讨要务实求实,每次确定一个事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问题,结合具体工作案例,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2、完善机关党课制度,采取委厅领导直接授课或邀请有关领导同志、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等方式,每年为委厅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高质量的党课。

    3、把深入学习杨善洲精神作为长期任务,常委班子和机关干部每年都要以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杨善洲精神,以杨善洲同志为镜鉴,找差距、查不足,自觉增强党性修养。

    二、带头减少会议文件

    1、认真落实委厅机关《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的意见》,严格控制会议次数、时限、规模和规格,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

    2、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业务工作会议、举行的重要活动或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不超过1次。

    3、提倡即席讲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全省性会议有几位领导同时讲话的,讲话时间总计不超过90分钟,一般性会议讲话不超过30分钟,会议发言不超过10分钟。

    4、压缩文件数量,简化审批程序,控制文件规格,发挥内网优势,积极推广电子公文,逐步减少纸质文件简报。

    5、下半年机关行政经费开支节约10%以上,会议、文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3以上。

    三、带头联系基层服务群众

    1、带头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专题调研,委厅领导和其他厅级领导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委厅领导带队的一般性工作调研,随行人员不超过2人。

    2、改进调研作风,下基层不搞层层陪同、不作特殊安排、不住超规格房间、不接受宴请、不收土特产或纪念品。领导干部及随行人员在基层或群众家里用餐时,要主动交纳伙食费。

    3、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面推进“五级联动”机制,坚持领导包案,加大诉求办理力度,做到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当年办理,不留积案。

    四、带头规范公务接待

    1、严格执行委厅机关《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务活动若干规定》,不参加与公务无关的接待、活动。

    2、公务接待住宿安排在定点宾馆,不得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用餐一般安排在住宿宾馆吃自助餐,或在单位食堂吃工作餐。从严控制陪餐标准和陪餐人数,主客比例控制在1:3以内。

    五、带头严明纪律接受监督

    1、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带头做到“五严守、五禁止”,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决防止和纠正在执纪办案中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简单粗暴、以权谋私等行为。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清理规范机关各类评比表彰奖励。

    3、增强纪检监察工作透明度,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近期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情况。

    六、着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重特大案件,又要严肃查处侵占、挪用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七、着力狠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六股风”

    坚决狠刹公款吃喝风、拜年送礼风、滥发钱物风、铺张浪费风、用车攀比风、跑官拉票风等“六股风”,抓住春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由委厅领导带队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州市、省直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和通报。

    八、着力推动和促进解决“三难”问题

    1、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解决办事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三难”问题,委厅领导带队,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督办等方式,对年初确定的20个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查。8月底前,全面督查省直部门和各州市解决“三难”问题;12月底前,完成复查和抽查,并督促省直部门和各州市整改落实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2、协助党委、政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程序,从源头上防治“三难”问题。

    九、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1、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2、积极稳妥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落实《云南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加快推进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考核,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考核。

    3、围绕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对内设机构调整、省直派驻机构与州市派出纪工委工作衔接等问题的调研,制定方案,进一步理顺内外关系,更好地履行党内监督职责。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把巡视工作的重点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

    5、认真研究制定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干部任用体制,推动干部监督关口前移。

    6、加强对治理特权问题的调研,适时出台相关制度。

    7、认真落实省委出台的“四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抓好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等规定的落实,在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期间,确定8至10名州市委书记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会上进行述廉并接受测评。

    十、着力开展四项清理整治活动

    1、组织全省各级各部门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悬挂或套用军警号牌的问题,违规悬挂的,8月20日前必须自行拆除、退还,否则严肃问责。

    2、清理整治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的问题,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的,既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又严肃追查购买审批、资金审核拨付、车辆采购以及注册登记等环节领导责任和承办人责任。

    3、在副县级以上(含副县级)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清退会员卡活动,8月25日前,自行清退,9月10日前省纪委形成综合情况报告省委。

    4、清理整治在职党员领导干部用公款参与和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按照省委的部署,组织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省纪委牵头开展重点抽查和检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0日 13:31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