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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群众路线要树立三种意识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顾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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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我感到,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只有确立正确的群众意识,切实增强对群众的感情,才能更好地认清自己、定位自己,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全身心地投入现代化建设和为人民服务,把党的群众路线真正落到实处。党员干部要牢固确立“三种意识”:

  一是主体意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否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性质决定了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没有最广大人民群众就没有我们党、就没有我们共产党员。我们党员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

  二是感恩意识。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最需要感恩人民群众。因为是人民群众养育了我们的党、成就了我们党的伟大事业,是人民群众给了我们干事创业的舞台、施展才华的天地。回顾中国革命史,延安革命根据地政权“是陕北人民用小米哺育出来的”,淮海战役“是人民群众用独轮小车推出来的”,改革开放“是适应人民群众愿望、根据群众创造搞起来的”。我们党员干部要把感恩群众作为一种政治要求、一项基本修养,常怀感恩之心,无论生活在何地,无论工作在什么岗位,都要保持赤诚之心、赤子之心,像对父母那样善待群众、像对亲人一样为群众服务。

  三是敬畏意识。古人说,“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官有所畏,业有所成”。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也不好,要怕党、怕人民群众。古今中外,一些政权更迭、政党兴衰,也一再告诫我们,群众的力量最强大,对群众心怀敬畏,才能获得支持拥护、站得牢立得住;如果无所畏惧,就会凌驾群众之上、恣意胆大妄为,最终会被群众抛弃。我们党员干部要始终对群众心怀敬畏,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伦理道德,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以不负党的重托、不负人民的厚望。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2日 09:13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