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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局:开门听民意 整改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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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以来,省工商局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 “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活动要求,坚持边学习、边查摆问题、边自我剖析,面向服务对象、面向企业,广开渠道,虚心听取企业对工商工作意见,并把企业反映的意见作为省工商局整改重点。

  为了更广泛地听取企业的意见,省工商局结合自身特点,以转变作风、服务企业为主题,围绕制约当前企业发展的融资贷款、产品销路、企业用工、营商环境等问题,开展了“万名工商干部进万家企业”大走访活动,要求全系统工商干部走进企业,面对面征求意见。同时,在媒体公开发表了致全省企业的一封公开信,并依托“辽宁政企邮局”网络平台发出征求意见表195.5万份,在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开通了“企业诉求直通车”,企业可以以无记名方式直接向省局反馈意见。 7月25日开始,省局班子成员已分片率先走进企业。据初步统计,全省已走访企业3200多户,收集意见2800余条。

  一边广听民意,一边迅速整改。对照自身不足,在省工商局党组学习讨论会上,局党组一班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学边查,边整边改,能办的马上就办,力求让群众感受到意见有回音,整改有效果。

  简政放权,主动下放十项审批权力。针对企业提出的登记年检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省工商局从缩短登记时限、减少登记材料、下放登记事权等6个方面提出了《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并已通过正式文件下发执行。结合今年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省工商局主动向省政府上报下放10项权力。目前,省工商局仅保留大型省属企业登记和烟草、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审批权,其余权力全部下放到市县工商局。

  助企发展,大幅缩减处罚项目。针对处罚项目多,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问题,省工商局对工商部门涉及到的有处罚依据的457项法条进行了梳理分类,决定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及解释中提出的执法要求,一律实行行政指导,不予处罚;对企业初次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责令改正,不予处罚;对登记注册、年检验照、发布广告、注册资本等方面的62项违法行为,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一律不予罚款;全系统停止办理简易程序处罚案件。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使全系统罚款案件总数减少50%,每年减少行政处罚案件2万件,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了更加宽松的成长环境。

  严格规范执法,推行阳光服务。省工商局从制度设计上,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工商干部的长期自觉行为。集中办案权限,建立案源统一管理制度,实行县(区)级工商局集中办案管理,取消基层工商所办案权限,没有举报和涉嫌违法证据,任何部门不得进入企业现场办案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缩小人为自由裁量空间,对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般案件,不得使用强制措施,初犯一律按法定最低线处罚;加强执法执纪监督,严格落实案件责任制,深入开展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违反办案程序、滥用自由裁量、办假案、以案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做到有错必改、违法必究。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实行基层向地方政府、企业述职述廉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记者 朱忠鹤)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3日 09:04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