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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青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副教授 赵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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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本世纪以来,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公众对社会公平的敏感性持续上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压力前所未有。这表明中国社会开始进入一个关注公平的新时代。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维护、实现公平正义寄予厚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此相比,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和实际工作中都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

  在我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因此,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关键在党。这是因为,首先,党员领导干部掌握着维护公平、主持公正的权力。正义是公平和公正的尺度,正义具有公平性和客观性两个特征。公平性一般是就权利与义务的合理分配而言,如果分配合理,其行为就是正义的;客观性则要求我们对他人的行为及其价值的评估不带偏见和私心,并且应赏罚分明,其突出特点是公正。正义原则强调分配的公平和办事的公正,其作用在于平衡相互冲突的利益,以及社会上不断发生的相互冲突的要求,人们在对正义原则的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产生维护正义的思想情感,这便是正义感。党员领导干部具有正义感,才能正己正人。党员领导干部若能做到正己正人,他将既能仗义执言、维护公理,又能大义灭亲、不徇私情;既能拒绝利诱、不为所动,又能顶住压力,不畏强权。这样的党员领导干部光明磊落、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疾恶如仇、见义勇为,无疑会深受群众的称颂和拥护,亦会对弘扬正义、捍卫公理、激励人心、整饬秩序起到榜样作用。其次,党员领导干部具有正义感,在正义的原则下,会更理智、周详、宽容地待人处事,平衡各种冲突的利益,协调各种矛盾的关系,能更客观、民主、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克服自身的各种主观偏见,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合作与团结,这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保证。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5日 18:35 来源:青海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