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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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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初,湖北省委常委会决定,深入开展“四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问题和公务用车问题、干部多占住房问题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以进一步狠刹“四风”,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8月12日,省纪委召集省直七个部门对“四项专项整治”进行了部署。

  据悉,四项专项整治行动由省纪委牵头,省直七个部门具体负责和配合。整治范围是第一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159家单位,整治时间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在“三难”问题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整治机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在行政审批方面不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等6类问题,由省直机关工委具体负责。

  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治理2011年5月20日以后违规配备使用超标准公务用车、违规配备使用越野车、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公车私用、公车违规停放等5类问题,由省机关事务局具体负责,省公安厅配合。

  在省直机关干部多占住房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治理异地调动干部多占的住房、省直机关公务员在统建住房配售中多占的住房、军转干部多占的住房等3类问题,由省机关事务局具体负责,省住建厅、省直机关工委配合。

  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整治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财务支出中列支礼品礼金费等3类问题,由省财政厅具体负责,省人社厅、省审计厅配合。

  省纪委要求,四项专项整治活动要实行“一个整治项目、一个专班推进,一个具体方案、一抓到底”。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发现的典型违纪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批,决不姑息迁就。要围绕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建立健全有利于解决“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省纪委强调,对于那些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案例要集中通报全省。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6日 13:53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