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在8月1日、8月6日,两次对12家省直单位机关工作人员上班纪律进行了检查,发现有10家单位共29人迟到。
经调查核实,无正当理由迟到者有13人。其中,省人防办8月1日上午两人迟到,省委政法委8月6日上午两人迟到,省农办、省经信委、省总工会8月6日上午各有3人迟到。
通报要求,上述单位要切实加强教育管理,举一反三,重申纪律,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省直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落到实处。各级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严于律己,规范行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记者 阮蓓茜 通讯员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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