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遇到矛盾“绕道走”,有的遇到矛盾就上交。笔者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干好自己的事,尽好自己的责,种好自己的田,做本级矛盾的“终结者”。
做矛盾的“终结者”,首先要正确认识矛盾,不害怕矛盾。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自觉不自觉地存有“家丑不可外扬”、“矛盾不可外露”等错误认识,看不到矛盾对于发展进步的重要意义,不敢正视矛盾。在一个单位建设发展中,总是免不了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如果连认识矛盾、正视问题的勇气都没有,就很难解决问题和消除矛盾。毛泽东同志曾指出:“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和变化。”我们要认识到抓工作就是抓矛盾,开展工作的过程就是认识矛盾、解决矛盾的过程。任何时候、任何单位只要在建设、在发展,就会有矛盾出现,矛盾的发现和解决是推动建设、促进发展的不竭动力。害怕矛盾、回避矛盾就不可能解决矛盾,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做矛盾的“终结者”,就要求领导干部敢于揭露矛盾,不掩盖矛盾。矛盾不解决,“短板”永远是“短板”,甚至还会“星火燎原”,滋生和繁衍出更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遮丑丑更丑,护短短更短”,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但有的领导干部汇报工作讲成绩滔滔不绝,讲问题敷衍了事;有了一点进步就沾沾自喜、乐而忘忧,遇到问题就遮遮掩掩、大事化小,甚至捂压矛盾,出了问题隐情不报。这种做法,看似维持了一团和气,实质上影响了党组织的形象,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看似保全了面子,实质上助长了歪风邪气,为本单位建设发展人为地制造了更大的矛盾,设置了更大的障碍。领导干部工作中不回避问题,不掩盖矛盾,就要自觉克服“图名挂号”的名利思想,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就要主动克服自我感觉良好的思想,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时看到差距和不足,打消思想顾虑,大胆揭露矛盾,勇于走进矛盾,切实树立“化解矛盾才能有所进步,解决问题才能谋求发展”的科学理念。
做矛盾的“终结者”,就是要注重解决矛盾,不上交矛盾。揭“短”是手段,治“短”是目的。抓建设、谋发展,不能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能当瓦匠,不停地和稀泥,更不能当“二传手”,遇见矛盾就上交,要当铁匠,敢于坚持原则硬碰硬,不应付、不对付,不悬空、不走样。一些领导干部在处理敏感、棘手问题时不敢较真,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唱“黑脸”,怕得罪人,对那些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放弃原则当“好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把矛盾上交,这是失职、失责、失党性、失原则的一种表现。遇到矛盾就上交的组织或干部,很难在群众中树立威信,很难把一帮人团结在一起,也很难完成重大任务。
因此,我们必须自觉养成“不上交矛盾、不推卸责任,按制度办事、按原则处事”的良好习惯。不上交矛盾,就是要做到干自己该干的事,尽自己该尽的职。作为一级组织或单位领导,那些应该由本级党委解决的问题,或者是本级党委完全有能力解决的矛盾,都应该立足于自身解决。对于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要揪出来,画个样,亮个相,然后紧盯问题抓整改,揭露矛盾求突破,对发现的一些矛盾问题、一些隐患苗头、一些不正之风要认真、较真、动真,抓住不放、紧盯不放,不解决不罢休、不化解不收兵,在反复抓、抓反复中把问题解决好,把矛盾化解掉,以此推动建设、促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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