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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节反映大问题

何苏鸣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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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人喜欢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在他们看来,一些生活上的不良习惯、工作中的不良作风,都属于“小节”的范畴,只要不触犯党纪国法,不犯大错误,大可不必细究。

  这段时间,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的正风肃纪小组,关注的恰恰是这些“小节”。针对省直机关党员干部不遵守工作纪律、规章制度和公务活动不规范等行为,他们连续进行明察暗访。大多数党员干部在这次测试中过了关,部分“不拘小节”者则被曝了光,这其中,公车私用者有之,上下班迟到者有之……都是“不拘小节”犯的错。

  有人会觉得这样的监督与曝光有些小题大作。而事实上,这些“小节”正是这次聚焦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教育实践活动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在生活中,领导干部往往很“吃香”,许多人争着和他们交朋友。在这样的大环境里,吃一顿饭、拿一条烟,捞点外快、弄点回扣,似乎都是小节。然而,不少领导干部的腐化蜕变,都是从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小节”开始,越陷越深,以至于不能自拔,最终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只有每一位领导干部加强自身修养,用好日常工作生活这面“镜子”,慎小事,拘小节,防微杜渐,两袖清风,才能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也只有这样,教育实践活动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9日 11:33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