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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和在云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提出 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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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上午,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十次会议,听取省委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会议提出,巡视工作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在从严治党、维护党纪方面的积极作用。

  省委副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仇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维佳主持会议。

  仇和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巡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巡视监督提出了总体要求,指明了工作方向,确立了工作方针,明确了具体任务。

  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把发现问题作为巡视工作的本质要求、巡视人员的基本职责和检验巡视成效的重要标准,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四风”等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解决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找出“老虎”和“苍蝇”,切实提高巡视质量、提升巡视效率、完成巡视任务。

  仇和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巡视工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吃透精神、更深领会要求,调整重心、更准把握定位,瞄准靶心、更加突出重点,与时俱进、更优创新方法,做好保障、更强建设队伍,以巡视工作的新成效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迈出新步伐。

  刘维佳要求,我省巡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以发现问题为重点,突出四个着力,聚焦和服务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树立有重大问题发现不了就是失职、没有如实反映就是渎职的理念,及时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同时要改进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强化巡视工作的成果运用,使巡视工作具有权威性和威慑作用。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0日 15:50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