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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零意见”

河南省台前县委组织部 刘怀文 韩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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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绘

  时下,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有一种现象:意见箱空空如也,成了一种“摆设”;网络征求意见几乎无人问津,成了一种“点缀”。这种不正常的“零意见”,很值得警醒和深思。

  “零意见”并非无意见,而有可能掩盖了问题、掩饰了矛盾、助长了歪风,损人误己毁事业。它掩盖了本应该或本可以早发现、早解决的问题,使一些问题小洞不补,“补牢”晚矣。它还掩饰了一些早已存在的矛盾,错过了“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好时机。  它所营造出来的“虚假客气”,成了粉饰太平的香风迷雾,不利于知真情、明得失,作出正确决策。

  “零意见”反映了群众对提意见信心和热情的缺乏。长期以来,民众事实上面临着“人微言轻”的窘况。“言之谆谆,听之藐藐”,民众的意见常常得不到很好重视,“说了等于白说”、“说了没用”的思想心理逐渐被强化。有时,说不好甚至还会惹火烧身。这使人感到,征求意见不是真心实意的,只是走走形式,做表面文章,甚至是专门做给群众看的。因而对提意见缺乏信心和热情,“你征求你的意见,我保持我的沉默”。

  相关部门广开言路固然重要,但更需要反思如何呵护与激励群众的参与意识。要创新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方法,为群众提意见、说真话提供更多更好的机会和平台。要提高群众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彻底改变群众“人微言轻”的境况。要用从善如流、求真若渴的诚意、真情、真心,扣心扉、换真话;要让提意见、讲真话的人受奖励、受褒奖、受保护,不断激活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使真的意见反映出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更需要听到他们真实的声音。作为公民,要摈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要重视行使手中的权利,通过政府设定的途径或其它合法有效的渠道,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1日 13:45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