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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扎实开展八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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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检察院近日制定印发《青海省检察机关关于“建立八个方面制度,开展八项行动”的任务分解方案》,以指导该省检察机关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方案》,青海省检察院将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公开承诺、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检察环节维稳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咨询和服务、检察业务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八个方面的制度,开展“优良作风教育、领导干部正风肃纪、平安青海建设、检察人员‘五进’、检务公开效能提升、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民生检察提质、开展服务保障玉树灾后重建收官”等八项行动。

  《方案》规定,建立八个方面制度,开展八项行动,青海省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进度,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对牵头承担的制度建设工作进行深入研究、认真梳理,扎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各会同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推进制度建设,开展相关行动;各责任单位(部门)要把省委、省院要求和实际需要结合起来,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八项行动,确保青海省检察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记者 李维)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1日 13:56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