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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政府政务中心开展政务大厅集中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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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政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记者8月20日获悉,成都市政府政务中心已经从2013年7月12日至8月9日,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作为开展九大专项整治行动之一,政务大厅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程序复杂、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市政府政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不仅进一步认识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立足岗位,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群众满意度。

  据介绍,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7月12日至25日是查找问题阶段。”市政府政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大厅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查找问题要涵盖群众关心的便民措施不到位、办事流程复杂、审批时限长、申请材料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告知不清楚、办事效率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查处了问题就要立即整改。在接下来的两周内,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强化服务群众的意识,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做到有的放矢,整改有力,既要确定相关责任人,还要做到限期整改,确保事事有落实。”该负责人表示,在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整治过程中,对取得的整治成效,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将实践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据了解,为了保障专项活动开展得有效果,市政府政务中心专门成立了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在全市政务服务系统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整治活动,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做到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大厅集中整治活动取得成效。

  此外,市政府政务中心还成立了督查小组,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整治活动进行随机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征求意见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组织检查整改效果,确保政务服务大厅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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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整治行动内容和目标

  内容一——对已取消、调整、下放事项进行检查清理

  凡未列入《市法制办关于行政审批工作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公布成都市本级政务审批服务事项保留目录中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审批。

  对该文件已明令取消、调整、下放的各类事项,各区(市)县政务中心、市级政务分中心及时作好行政审批平台、各专有系统中审批目录清理调整工作。

  工作目标:切实杜绝已取消、调整、下放的事项继续运行或新增下放事项无法及时办理。

  内容二——深化“两集中、两到位”

  检查落实“两个集中”。做到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在一个处(科)室集中运行,行政审批处(科)进驻政务中心。

  检查落实“两个到位”。结合实际制定办事流程,明确审批环节名称、时限、责任人,确保授权到位。按照窗口受理、审查、审批“一站式”服务原则,做到办理到位。杜绝只受理,不办理,确保现场办结率不低于90%,按时办结率不低于99%,群众评价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工作目标:深化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保证审批工作运转流畅,办事程序简洁高效。

  内容三——严格落实四项制度

  首问责任制:各级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回答服务对象询问时要认真热情,语言严谨。对属于本岗位范畴的应当详细解答,并一次性告知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岗位范畴的,要告知相关部门窗口。

  政务公开制:各级政务中心要通过公开媒介,遵循合法、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保证其及时、真实、准确。公开内容包括政务中心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领导分工;集中受理的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的名称及窗口;窗口设置情况和对外办公电话及监督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限时办结制:对进驻中心的所有办理事项均要公开承诺办结时限,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承诺时限大于实际办理时限100%的,要再次压缩承诺时限。

  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务中心对违反中心制度,态度恶劣、刁难拖延等行为,一经核实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工作目标:在政务服务中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围绕窗口政务服务的国际化需求,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不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1日 19:46 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