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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掉群众不满意的做法做好群众最期待的事情

访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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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阶段性成效来看,通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全院上下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有了深刻认识,对“四风”问题在法院中的具体表现进行了汇总梳理,为下一步开展批评、进行整改奠定了基础。

  记者: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人民法院需要解决哪些突出问题?

  徐家新:按照中央部署,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聚焦作风建设,解决“四风”问题。根据自查和听取意见情况,人民法院反对“四风”,要着重解决以下问题:一是对待人民群众的立场和态度问题。有的干警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没有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缺乏群众感情,缺乏为民意识,缺乏公仆情怀,这是“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要下大力气从根本上解决。二是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干警司法作风方面的原因,比如,对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办案拖沓、推诿扯皮甚至故意拖延等,也有法院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的原因。无论是哪种情况,只要影响群众维护合法权益,都要认真加以解决。三是审判工作中的不公不廉问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期盼的就是公正司法,最不满的就是裁判不公正、法官不廉洁。对于利用司法职权谋取私利,对当事人吃拿卡要的行为;同当事人、代理人进行不正当交往,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行为;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司法公信的其他不公不廉、违纪违法行为,都要坚决整治、坚决杜绝。四是工作落实上的形式主义、工作指导上的官僚主义问题。五是少数干警身上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上海高院4名法官违纪违法,实质上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极端表现。

  以上这些问题,是从全国法院系统来说的,在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法院,问题的类型和程度各不相同。要坚持谁生病谁吃药、生什么病吃什么药,从各自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记者: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哪些突出特色?

  徐家新:我们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注重结合法院实际,紧贴审判职能,力争抓出特色,确保抓出实效。与其他行业系统相比,人民法院教育实践活动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教育引导法院干警把这一目标内化为职业信仰、价值追求,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把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做法改掉,把人民群众最期待的事情做好,努力使立案、审判、调解、执行、涉诉信访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更加符合群众的期待和要求。

  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教育引导干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办事,严守法治原则,依法公正裁判,对每一起案件都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程序合法,确保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近期,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专门文件,对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出指导意见。

  把开展活动与从严治警紧密结合,针对上海4名法官违纪违法的严重事件,部署全国法院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查找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上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整改,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铁腕反腐,以清正廉洁保障公正司法。

  开展活动与推进司法改革紧密结合,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根据新一轮司法改革总体规划,进一步推进法院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规范司法权运行机制,明确四级法院功能定位,推进审判组织改革,建立健全案件审理责任制、错案追责机制等。

  我们推进司法改革,就是要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得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目前,最高法院正在积极建设三大司法公开平台,进一步推进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努力让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2日 09:08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