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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党员教育科学化水平

湖南省委组织部副厅级干部、党员教育中心主任 高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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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党员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党员教育要遵循内在发展规律,突出党员主体地位,在工作谋划、组织实施、效果评价等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要求,不断提升党员教育科学化水平。

  党员教育的谋划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教育对象要“无缝覆盖”,哪里有共产党员,党员教育就要覆盖到哪里。我们要针对重点群体,继续抓好农村党组织书记、新党员、大学生村官党员、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四项重点工程。要根据“两新”组织越来越多,“两新”组织党员越来越多等特点,将“两新”组织党员纳入党员培训重点工程。还要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加强教育管理和跟踪服务。教育内容要“兼容统一”,既要把加强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第一要求,切实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又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掌握各类党员最关心、最需要的内容,制作一批党员群众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精品课件,增强教育内容的吸引力。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要根据不同党员群体特点,灵活运用党员教育方法,开展“订单式”、“菜单式”、“点播式”学习,做到务实管用、灵活多样,按需施教、分类施教,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个体自学和集体培训相结合,寓教于乐,寓理于事,努力将“大道理”转化成易于接受的“小道理”,提高党员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党员教育的实施要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一要提高学习参与率。按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不同领域党员的岗位要求和业务特点,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培训机制,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专题的培训,灵活安排教育活动,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确保培训既全覆盖,又有针对性,切实提高参与率。二要激发学习积极性。结合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让党员充分认识不学习就会掉队,不学习就不能体现先进性的道理,建立党员述学、考学、评学制度,激发学习教育的内生动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三要确保学习制度化。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党员年度考核办法,明确党员教育所占权重,根据党员参加教育学习的数量和质量,采取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的“四评党员”方式,量化每个党员的考核结果,形成倒逼机制,约束其参与学习。

  党员教育的效果要切实交由党员群众评价。一是建立多元评价渠道。要健全党员教育满意度定期调查制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手机信息、电话咨询、问卷调查、网络测评等方式,建立党员教育工作效果评价渠道,尤其要注意充分发动基层党员群众参与评价,扩大评价参与面。二是真心听取评价意见。党员教育的状况如何,党员群众最有发言权,只有群众说好才是好;要深入基层,虚心纳谏,真心听取党员群众对党员教育效果的评价意见,要把评价权、话语权交给党员群众;要不怕丢面子,能容得下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是认真整改促进工作。针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从而提高党员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党员群众的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3日 10:03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