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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明纪律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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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 津:

  日前,天津市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严明廉洁过节相关纪律要求。
  
  天津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各地区各部门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坚决刹住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
  
  江 西:

  近日,江西省纪委发出通知指出,当前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铁面执纪,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并予以曝光,决不姑息。
  
  通知指出,要迅速组织全省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常委会部署精神,做到早打招呼,人人皆知。省委和各级党委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具体措施,要狠抓落实。对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和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决制止,严防反弹,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湖 北:

  8月27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发出《关于禁止在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行为的通知》,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切实做到“六个不准”,即不准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准用公款吃请;不准用公款组织旅游;不准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发放津补贴,特别是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准奢侈浪费。
  
  根据《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专门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不仅处理直接责任人,还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8日 15:0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