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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湖北经济学院教授 刘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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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非常鼓舞人心。相应地,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进入了人们的视野。那么,如何理解、怎样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呢?

  所谓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指在一个相对确定的较短时期内,通过提高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建立健全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式,实现居民收入翻番目标的一种经济社会发展方案。这里的国民收入,并非统计学意义上的GDP或GNP,而是指居民收入。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其时间向度上的涵义是,注重居民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其最终追求是居民福祉的增加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收入倍增”并非要求居民收入的强制增长。从更广的视角看,“收入倍增”的最大意义或许并不在居民收入增长一倍,其题中应有之义应包括:建立健康可持续的产业结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居民收入正常增长机制等。

  1960年,日本宣布启动为期10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采取了包括充实社会资本、实行最低工资制、推行社会保障、增加农业劳动者收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削减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企业税等一系列措施,仅用7年就使国民收入翻倍。今天,我们面临着日本50年前面临的相似问题,如出口受阻、收入差距过大、个人消费不足等,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对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一些地方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践表明,它不仅增加了职工收入,而且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生产力提高、经济结构调整、“两型社会”建设都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可行路径是:首先,制定“倍增”的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以及路线图;其次,通过完善市场机制、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等,提高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力和经济效益,有效增加居民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第三,调整和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显著而普遍地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在此进程中,需注意处理好政府、企业、居民的利益关系。实现国民收入倍增,有赖于企业提高效率和效益,有赖于政府科学合理地协调财富分配并加强医疗、住房、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建设,也有赖于职工及其组织提高收入谈判能力。

  有人担心财政收入会因此而减少。事实上,国民收入增长是一种高效的经济价值创造机制,也是财政收入增长的源泉。仍以日本为例,其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结束时,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达到11.6%,国民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1.5%,实现了国富与民富同步。还有一种担心是,工资上涨会导致成本推动型的通货膨胀。从理论上看,在一个收入预期相对稳定的市场中,产品、服务的需求和供给不会出现剧烈变动。还应看到,虽然近几年我国职工工资提高较快,但劳动力价格仍较低廉,企业利润侵蚀劳动工资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如果能依靠市场的力量实现工资收入增长并稳定社会预期,通胀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可控的。

  当前,我们既面临世界经济低迷、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压力,也面临产能过剩严重、结构调整缓慢的挑战。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对于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8日 17:37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