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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供销社扎实开展“为民四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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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供销社围绕省委提出的“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活动要求,深入基层一线,主动服务群众,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供销社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服务。

  认真履行职责,立足岗位服务。党员干部积极践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岗位练兵活动等,立足岗位做好群众服务工作,首先把该干的干好。对群众有求必应,形成了及时解决群众问题、贴心服务群众的良好风气。

  走进基层群众,主动上门服务。省供销社深入一线了解群众诉求,热心帮助群众。针对基层群众需要,省供销社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到今年年底前,全省将规范和新建立200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范围将覆盖一半以上的行政村,并将拓展购物、餐饮、服务代办点等便民利民服务。省供销社每名在职党员均走入其居住地社区,主动参加社区党组织的活动,逐步形成“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机制。

  切实转变职能,优化公共服务。放下身段指导,找出解决途径,省供销社加大对市、县供销社指导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和配送中心物流支撑作用,实施“小超市、大连锁”战略,推进连锁经营网点向农村延伸,将新发展连锁经营网点400家,实现“新网工程”连锁经营网点全省乡村覆盖率90%以上,不断提高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水平和服务带动能力,帮助基层农民实现发家致富。

  加大公开力度,推进阳光服务。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机关事务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变化和新气象,让更多社会资源为群众所用。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9日 14:10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许轲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