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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公平正义是我们最大担当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郑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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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群众的朴素感情是最基础的信念支撑

  群众处在实践第一线,对情况的了解和感受更细致、透彻、深刻。为什么有时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完成了很多急难险重的任务,群众不但不说好,反而“不买账”?为什么有时群众的感受和我们的判断有差距?这些问题的产生,实际上正是韩正同志强调要清醒认识并坚决拆除的——那堵把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隔开的 “无形的墙”。

  要拆“墙”,就是要深怀对群众的朴素感情。没有这种感情,就难免下基层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听不到群众呼声,看不到实际困难;就难免听完意见不见动静,作了承诺不见兑现,搞完调研不见成果;就难免忽视基层的需求,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上不够上心、主动。

  司法行政工作最鲜明的属性就是基础性、群众性、社会性。司法行政各项职能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司法执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特殊人群管理等等,点多面广,既服务群众,又依靠群众,特别是我们工作的依靠力量及监管对象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广泛性,不能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我们的事业就会是“无源之水”,司法行政队伍就会成为“无本之木”。

  对群众的朴素感情来自哪里?来自认识上对群众的心灵认同,来自实践中的真正融入,来自制度上的有力保证。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主动担当,切实把本职工作和服务群众“一岗双责”担起来;强化深入一线,主动“接地气”,扎实做好经常性调查研究,直接面对面地与群众交流,真正了解和把握群众需求;强化换位思考,把群众需求作为工作项目,做到即说即行,即知即改,敢于突破那些不太情愿、不太舒服、不太自在、甚至难堪的问题。

  只有怀着这样的感情做工作,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变为具体的行动、实际的效果、群众的利益,优良作风才能落地生根,改进作风才能取信于民。

  想方设法走出服务群众的“本领恐慌”

  新时期群众工作利益诉求多样化、矛盾交织复杂化、信息交流迅捷化的特点,决定了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不能拘泥于已有经验,作风建设更不能停滞不前。

  作为领导干部,要把是否与群众说得上话、交得上心、办得成事摆在重要位置。工作中,经常能听到一些同志“抱怨”:不是我们不愿意下基层,但下去多了,感觉解决不了多少实际问题,反而是增加基层负担。也有的跟新社会群体说不上去、跟困难群众说不下去、跟年轻同志说不进去,都折射出部分干部在服务群众上存在的“本领恐慌”。

  有些工作,一落到工作实际中,就有些乏力,表面看起来是执行力问题,实则是“本领恐慌”和工作方法的问题。比如,法律服务,不能一肚子法律文书、满脑子规章制度,讲出来却深奥拗口,群众不愿听也听不懂。比如,民警执法,面对社会公平正义的需求,任何执法程序环节和管理教育方式方法,都得有理有据,更要有礼有节。比如人民调解,要让群众心服口服,必须把群众装在心里,用群众的语言与群众沟通,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做到说理说到心坎里,做事做到点子上。

  要走出“本领恐慌”,就得放下架子,与群众为友,以群众为师,在掌握法言法语的同时学习群众工作语言、熟悉群众工作技巧。要善于了解真实的民意,走近基层,把握矛盾焦点,找准症结,找准服务群众的着力点。此外,还得有目的、有重点、有需求的选派干部到基层实践,在群众工作中切实增强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更要善于看到“问题的问题”,对于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要学会从体制、机制、作风上找到原因。解决好这些问题就是给群众做最大的好事,谋最大的福利。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还需要更好地辐射到更广的社会领域,司法行政队伍自身建设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涉及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深化的有些工作还任重道远。我们必须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切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每个群众心中都有“一杆秤”

  如何避免“轰轰烈烈搞形式,认认真真走过场”?这就务必要在查摆问题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上求实效,在创新转型上有突破,而最根本的评判标准则在于群众是否满意。群众的心中有杆“秤”。

  让群众满意,考验的是领导机关的眼界,考验的是领导班子的能力水平,考验的是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在查找问题时要抓准,比如公正执法、职能转变、行政审批等等问题,需要多听听律师、公证员、社工、志愿者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建议,从体制机制、工作方法、业务能力上找到病因,切中要害,对症下药。在回应群众诉求时要抓早,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特别要加强群众最不满意、投诉最多,最容易引发矛盾的热点问题的分析、研究。在解决群众问题时要抓实,把群众投诉和反映问题作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更加自觉地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来处理矛盾和利益问题,第一时间帮助群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

  要建立健全党群互动沟通机制,确保“第一信号”源源不断;构建回应型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把党员联系群众的标准和效果的评判权交给群众。既在认识上做到“上下互动,融会贯通”,又要在实践上做到“上下配合、整体联动”,如此才能打造一个领导干部自觉引领、机关处室跟踪指导、基层一线创造执行、人民群众主动呼应的高效局面。

  总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个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的契机,我们要加大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转变力度,强化担当和责任意识,推进群众工作的理念思维、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真正使我们的群众工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30日 14:20 来源:解放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