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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组织部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出硬招 制定9项措施边查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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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长与省管干部每月安排2至3天开展谈话

  ●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且材料齐全的备案干部5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批

  ●严禁违规干预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严禁安排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负担的任何费用

  记者30日从湖南省委组织部获悉,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委组织部机关根据干部群众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本着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的态度,专门制定了9项整改措施。

  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资料

  在去年比前年精简会议三分之一的基础上,今年会议再加以精简。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报告、讲话不再作正式文件印发。取消《领导参阅》等8种简报和2种内刊,只保留《湘组信息》、《湖南省基层党建工作简报》、《湘组通报》3种简报和《湘组研究》1种内刊。

  畅通渠道,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建立部长与省管干部约谈日制度,每月安排2至3天开展谈话。与分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的谈心谈话,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一次。部长与部机关副厅级以上干部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常务副部长与处长、其他部务会成员与分管处室干部的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改进备案、审批、回复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且材料齐全的备案干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批;对需要办理公务员调任审批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批。涉及重要问题的衔接、咨询和答复,以书面形式按程序报告、审批和回复。市州、省直单位来部衔接工作,紧急事项坚持特事特办,一般事项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复杂事项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加强组织工作制度建设

  近期将出台《省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省委管理干部日常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等5个干部工作规范性文件。抓紧起草如何培养选拔好干部、加强“一把手”监督管理、推进县市区委书记跨市州交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改进服务基层作风

  坚持政策措施出台前进行分析评估,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补充完善,做到没有经过基层调研的文件不能出台。从8月份开始在湖南组织工作网设立部领导邮箱,及时听取基层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的意见建议。热情接待来部办事党员干部和群众,杜绝口大气粗、颐指气使。

  推进部机关干部交流轮岗

  从组织部门工作性质出发,执行更为严格的关键岗位轮岗交流和回避制度;对部机关已达到任职年限的处长全部进行轮岗交流,对在现职岗位工作时间长的副处长和其他干部进行交流。

  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严禁跑风漏气、封官许愿,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违规干预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当事人一律调离部机关,并依纪依规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维护组织工作的原则性和严肃性

  部机关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精通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对干部的评价、使用和处理,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敢于较真。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严禁收受贵重礼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安排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负担的任何费用。调研出差,不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不接受高标准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副部长以下人员出差住标准间,住宿费按标准结账报销。违反上述要求,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调离部机关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 肖彬)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31日 10:10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