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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一个祥和健康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致山西省党员干部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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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在这阖家团圆、举国欢庆之际,山西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自觉保持共产党人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中央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到作风建设上,坚决反对“四风”。近日,中央纪委要求,要清醒认识到“四风”积习甚深,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当前,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在此,我们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郑重提出,要坚守从政底线,保持清廉本色,中秋、国庆节期间要严格遵守“五不准”:不准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不准用公款送月饼和各类节礼;不准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不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等。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纪委相关要求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牢记党的宗旨,弘扬节俭美德,保持清廉本色,把中央对纠正“四风”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寄予的厚望,体现到实实在在的行动中,把“五不准”的要求贯穿到中秋、国庆佳节的方方面面,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持续推进,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纠正“四风”,争当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监督,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者。要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违反“五不准”行为的,可通过12388举报电话或登录举报网站(http://shanxi.12388.gov.cn/jubao)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和举报。

  三晋沐清风,廉洁聚民心。祝愿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过一个祥和健康、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2013年8月30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31日 14:02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