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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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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出台《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五排查、五整治”为主要内容,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方案明确,集中排查整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等不正之风;集中排查整治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公款互相宴请、公款高消费娱乐等不正之风;集中排查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集中排查整治权力运行中滋生腐败的突出问题,集中排查勤政廉政风险点,重点整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集中排查整治群众办事不顺不便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正之风。

  该省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阶段,按照“五排查、五整治”内容,逐项查摆,找准问题;公开公示阶段,通过公开栏、部门局域网等平台,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开公示;监督检查阶段,省委督导组,各级纪检、组织、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落实正风肃纪规定和集中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四风”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健全长效机制阶段,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2日 14:1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