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李达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区总工会原主席

李达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李达球

李达球

点击此处观看视频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区总工会原主席李达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李达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巨额财物。

  李达球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达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达球简历:

  李达球,男,汉族,1953年10月生,广西昭平人,197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副研究员。

  原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政协第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主席。

  1971.10—1974.10 广西昭平县樟木公社四和大队党支部副书记、枝柳铁路民兵连副指导员

  1974.10—1975.10 广西昭平县樟木公社革委会副主任

  1975.10—1985.07 广西昭平县樟木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其间:1983.09—1985.07自治区党委党校培训班政治专业学习)

  1985.07—1985.10 广西昭平县农村基层建设工作队队员

  1985.10—1987.11 广西昭平县文竹乡党委书记

  1987.11—1990.10 广西昭平县副县长

  1990.10—1992.03 广西昭平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2.03—1993.09 广西昭平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

  1993.09—1995.05 广西贺县县委书记

  1995.05—1996.04 广西梧州地委委员、贺县县委书记

  1996.04—1996.07 广西梧州地委副书记

  1996.07—1999.12 广西河池地委副书记(1995.08—1997.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9.03— 1999.07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1999.12—2001.07 广西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1998.09—2000.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07—2003.05 广西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3.02—2003.04国防大学国防动员进修班学习)

  2003.05—2006.11 广西贺州市委书记

  2006.11—2008.01 广西贺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6.03—2007.01 中央党校第22期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8.01—2009.1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9.1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总工会主席

  中共十七大代表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九、十届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九、十、十一届人大代表

  政协第十、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简历来源:2013-01-28 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4日 15:32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