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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委监察厅下发《通知》 坚决纠正“四风一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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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执行情况监督坚决纠正“四风一顽症”的通知》,结合吉林省实际,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执行情况监督、坚决纠正“四风一顽症”。

  《通知》指出,要深刻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常委会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认真消化理解,把握精神实质。要清醒认识到,“四风”积习甚深,不落实问题积弊甚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充分认识到,“四风一顽症”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富民强省、全面振兴进程,监督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作风要求,必须铁面执纪、严字当头。新形势下,纠正“四风一顽症”的任务艰巨繁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履行执纪、问责、把关职责,用铁的纪律保证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要强化检查监督,做到铁面执纪。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更加坚决有力地做好执法执纪工作。省纪委、监察厅将组成检查监督组,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纠正“四风一顽症”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惩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防止反弹。要及时通报和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要注意发现和宣传正面典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善于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要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做到严明纪律要求与开展监督检查相结合、治理突出问题与形成常态机制相结合、求真务实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增强纠正“四风一顽症”的实效性。

  《通知》要求,要带头改进作风,发挥表率作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中央和省委要求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中央和省委明令禁止的自己坚决不做。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自身在“四风一顽症”和“暮、躁、骄”三气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张世良 记者 何琳娣)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4日 16:19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