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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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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4日,广东省纪委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对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要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通知》要求,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持久纠正“四风”的通知》(粤纪发〔2013〕19号),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查处逃避监管、搞花样翻新、突击隐蔽、掩人耳目的行为。坚持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并举,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通知》指出,要强化监督检查,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快速反应、严查快办。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加强宣传教育,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记者 周志坤)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5日 09:46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