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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6个反面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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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海省纪委通报了今年以来该省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青海省21条措施精神的典型问题。

  通报的典型问题包括:玉树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建林公车私用问题、果洛州玛沁县第一民族中学副校长陈少华上班期间饮酒打人问题、西宁市大通县黄家寨镇司法所所长杜媛公车接送孩子问题、西宁市公安局黄河路派出所巡防员何源酒后驾车肇事问题、果洛州班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马德志公车私用问题、黄南州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哈卫东公车私用肇事问题。

  该通报同时披露了有关处理结果:1. 玉树州委决定给予周建林免职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玉树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志刚进行诫勉谈话。2. 玛沁县监察局决定给予陈少华行政警告处分。3. 大通县监察局决定给予杜媛行政记过处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4. 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区公安分局决定对何源予以辞退,对邀何源一起吃饭喝酒、乘坐何源酒驾警车的派出所民警杨文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当天带班领导派出所教导员李小平给予行政警告处分。5. 班玛县公安局责令马德志在全局民警大会上作深刻检查,追缴违规使用警车有关费用,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撤销其所担任的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6. 黄南州林业局党组责令哈卫东作出书面检查,免去其副局长职务,并在全州林业系统进行通报。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铁面执纪,纠正“四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青海省21条措施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教育、管理不力,造成管辖范围内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而且要依据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对媒体披露和网络反映的重大典型问题,要快速介入,迅速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青纪)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5日 11:3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