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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院就加强作风建设作出八项承诺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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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办案是不是体现司法为民?有没有突出民生检察?便民利民措施是否完善?”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的关键阶段,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提出检验活动成效的“三条标准”,“来实的,有实效,才不会走过场,是否有实效,群众说了算!”

  为了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验,切实克服“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近日,省检察院党组公开向社会作出克服“四风”八项承诺:

  一、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二、坚决履行检察职责。忠于宪法法律,依法行使检察权,保障诉讼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三、坚决践行执法为民。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依法办理人民群众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改进执法作风,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杜绝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四、坚决改进学风会风文风。五、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六、坚决自觉接受监督。七、坚决做到廉洁从检。八、坚决厉行勤俭节约。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6日 09:05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许轲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