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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停建清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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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5日前已获批尚未实质性施工的一律停建

  领导干部调动的一个月内须腾退办公室

  对突击开工、补文件或把文件日期提前等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

  9月5日起,山西省对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严格清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或者多占的要腾退;对拒不纠正、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

  本次清理由省两办发通知要求、全省停建清理电视电话短会具体部署,主要包括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等三项内容。涉及楼堂馆所,要求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严禁接受赞助、捐赠建设和借企业名义搞合作、集资或专项建设,以及以长期租赁变相购建。对今年7月15日前已获批但尚未有实质性施工的项目一律停建;对获批已开工的项目严格复核,合规项目可开工,不合规项目立即停工,按标准调整规划和设计,整改到位方可续建。

  涉及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或者多占的要腾退。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一律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工作调动的,一个月内必须腾退原单位办公用房,由调入部门安排;在人大或政协任职并已安排办公用房的,原单位不再保留,人大或政协未安排的由原单位安排适当的办公用房;在协会等单位任职,由协会等单位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不再保留;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应在离退休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腾退。

  本次清理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建章立制等四个环节,到9月底结束。对拒不纠正的,从严处理;对突击开工、补文件或把文件日期提前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6日 15:55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许轲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