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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纪委、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 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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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9月6日,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纪委、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迅速组织所属地方、单位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改进作风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严于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严格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要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围绕落实“四个严禁”,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要铁面执纪,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7日 01:42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