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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第12督导组:有分工 有步骤 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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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委第12督导组紧紧依靠派驻单位党组和干部群众,严格按省委《实施意见》和《督导工作主要步骤》、《督导工作规则》开展督导工作。

  为了保证督导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有效有序,第12督导组分别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个别谈话实施方案》、《座谈与调研实施方案》,做到督导内部工作有分工,督导职责有明确,督导工作有步骤,督导质量有保障。

  督导组与省科技厅、民政厅、住建厅、省工商局、安监局、旅游局6个派驻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从商定动员大会到个人谈话、听取意见,每个步骤都及时召开派驻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会议,商定下一步活动开展的有关事宜。截至目前,已召开3次会议,及时掌握了解派驻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保证活动不走样,程序不乱。督导组对民主评议和个别谈话的结果进行梳理,8月上旬已完成6个派驻单位的361人的谈话工作,并整理各类意见建议62条。

  第12督导组还建立起内部学习通气制度,成立临时党支部。督导组既是活动开展的督促指导者,又是活动的参与者,始终不忘把自己也摆进去,认真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和材料;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召开碰头会,交流情况,研究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7日 14:00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