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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评论员:正衣冠 勇于自律

——论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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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帽歪斜、敞胸露怀,在影视作品中往往被用来刻画反面人物。故此,“正衣冠”,意味着举止上端庄大方、素养上坚持正派、作风上弘扬正气。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强调,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真正查摆出来、整改到位,尤其需要拧紧“螺丝扣”,以严的标准来要求、严的措施来落实、严的纪律来保障。可见,民主生活会期间,能不能通过“正衣冠”,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直接影响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正衣冠,关键在“正”。对照镜子,看看“风纪扣”有没有扣好、帽子有没有戴歪,看看衣服是不是上下不“搭”、内外穿“混”,外套正了,内领、衣袖是不是邋邋遢遢、污点破洞。给全身上下、里里外外来一次彻底的“大扫除”,发现问题、找到缺点,才能重整旗鼓、轻装上阵。

  正衣冠,难在真“改”。现实中,严重的贪污腐败毕竟是个别情况,对大多数党员干部而言,“身不正”往往是一种“打擦边球”的态度、服从“潜规则”的习惯。坐高档车,进豪华店,讲排场,比阔气是“不正”;颐指气使,脱离群众,摆架子,耍官威是“不正”;慵懒散奢,人浮于事,当好人,混日子是“不正”;朋党比周、任人唯亲,搞帮派、小圈子是“不正”;无利不作为,有利乱作为,也是“不正”。这样的“不正”,虽不是大恶,虽尚未触及法律底线,却容易让人掉以轻心。

  正衣冠,贵在正“心”。事实上,“衣冠不正”的根子,往往在于“心歪”。一些有“四风之疾”的党员干部,正是失去律己之心,才会自我膨胀,目空一切;正是失去敬畏之心,才会无视法纪,肆意妄为,成为“法外公民”;正是失去忠诚之心,才会漠视人民利益,罔顾群众呼声,成为“官老爷”。

  正“心”,重在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党员干部不但要充分认识到“手中的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还要真真切切感受到:如果权不为民所用、利不为民所谋,人民群众是不会答应的。从这个根本点出发,立查立改,立说立行,从一个个具体的毛病改起,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抓起,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何愁不树立,群众的信任焉能不增加?

  “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全省党员干部要具有“吾日三省吾身”的政治自觉,事事处处具备防微杜渐的警惕、小恶不为的审慎、严守纪律的敬畏、坚持党性觉悟,就一定能够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就能为不断积聚推动科学发展的正能量,为建设美丽富饶湖南贡献力量!

  延伸阅读:

  照镜子 找问题 明方向——论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之一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7日 14:33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