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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群众路线 完善制度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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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湖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规范权力运行、厉行勤俭节约、整治文山会海、干部监督管理、规范选人用人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文件制度,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已有制度成果,建立和完善了一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相关制度,为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发改委取消和下放20项审批权限

  项目审批平均时间缩短6天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提高行政效能,今后,除少数需市州统筹平衡以外,企业投资项目如需省发改委核准或转报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可由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直接向省发改委申报,以减少转报环节。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发改委突出简政放权,坚持“能简必简、能放就放”,拟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5项,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15项,目前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公布执行。同时,对于市场竞争充分,企业自我约束力强,可以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在备案时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实现有效调控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办理程序更简单,办理时间大为缩短。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省发改委进一步优化必要的行政审批程序,减少项目审批申报层级,规范审批要件,严格审批行为。今后,凡是由省发改委审批或核准的一般性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只需要提交城乡规划审查、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4个前置要件;省发改委各处室不能随便增加项目审批前置要件,如要增加,必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同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3项服务制度:明确由首问责任人对审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对收到的项目申请资料,及时按规定予以审查,在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于所有向省发改委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其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在法定期限的基础上缩短1/3以上。3项服务制度的实施,将使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审批手续的平均时间由原来的20天缩短到14天。

  实现征纳双方“双减负”

  全省地税系统推行“免填单”办税服务

  着力解决广大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省地方税务局近日出台了9项便民新举措。其中,“免填单”办税服务实现了征纳双方的“双减负”。

  为增强教育实践活动实效,省地税局出台并实施《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九项便民新举措》,包括:建立网上办税服务厅;推行“免填单”或“简化填单”办税服务;启动“税讯通”服务平台;精简涉税审批事项;扩大“同城通办”范围;强化“一窗式”办税服务;继续开通民生服务“绿色通道”;拓展纳税人学校功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其中,“免填单”和“简化填单”办税服务,是全省地税系统优化纳税服务推出的一项新举措。它是指纳税人在办理地税涉税业务时,免去或简化应提供的全部或部分申请表单服务。对纳入“免填单”或“简化填单”服务的涉税业务,纳税人不再填写业务申请表单,直接口述或提交办理相关业务,按照税法规定需要附带的相关资料,办税服务人员依托身份证阅读器直接受理,提请纳税人通过“一机双屏”实时核对办理过程,并签字确认,即可办结该笔业务。“免填单”服务,既解决了纳税人填表难、填表烦、不会填表的困扰,降低差错率,又减轻了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办税效率和质量,实现征纳双方的“双减负”。

  今年8月以来,全省地税系统已全面落实了第一阶段“免填单”办税服务举措,实现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窗口代开发票、外出施工证明等12项涉税业务的部分免填单。第二阶段服务项目将于年底落实,届时将覆盖纳税人经常需要办理的24项涉税业务,占受理纳税人申请工作量的90%以上。

  今年拟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相关企业和群众个人每年可少缴费约7.8亿元

  6日,省财政厅负责人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在今年全面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取消和免征我省执行的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部门拟再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据初步测算,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我省收费项目数量较2012年减少27.5%,全省相关企业和群众个人每年可少缴费约7.8亿元。

  此次取消的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涉及群众个人负担的主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技校毕业证书等证书工本费、在职培训费、就业前培训费,财政部门收取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登记费、注册会计师年检费、注册评估师注册登记费、注册评估师年检费,公安部门收取的门(栋)牌工本费,司法部门收取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册费,卫生部门收取的护士执业证工本费等。

  涉及企业负担的主要有: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公开发行报刊核验费(含换证费)、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交通运输部门收取的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四证)工本费、道路运输证(含教学车辆证)工本费、客运标志牌工本费,质监部门收取的铁路罐车修理检验许可证费、汽车罐车修理检验许可证费、化学清洗许可证费、水质监测许可证费、锅炉房设计图纸审查费,人防部门收取的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收取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成本费等。

  为保证这项政策落到实处,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发布《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对仍保留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公布,主动接受企业、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透明度。同时,开展专项收费检查,严肃收费纪律,规范收费行为。

  省公安厅党委为基层减负

  综合考评改为7项重点工作绩效评估

  记者从6日召开的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公安厅党委通过对前期聚焦“四风”征集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将全省公安机关综合考评改为只有7项重点工作的绩效评估,其中基层基础工作占了5项。

  省公安厅党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就作风建设作出7项承诺,即:带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规定;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有关规定;带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带头严格执行会议文件管理规定;带头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和政策规定;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带头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工作的制度规定。

  该厅将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从6月份开始,该厅党委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听取广大群众和一线民警的意见建议,厅机关民警分期分批下到基层所队跟班作业、蹲点调研,与基层一道研究破解现实难题。同时,停止沿用多年、面面俱到、基层反映强烈的全省公安机关综合考评,改为只有7项重点工作的绩效评估,其中基层基础工作占了5项,并全面推行执法办案、办公协同等科技信息化系统,借力科技信息化手段为基层降压减负。

  最近,该厅党委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省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决定》,通过理顺所队关系、推行警力下沉、加强警务保障等,给基层基础工作加注强大动力,从体制上、机制上切实保障基层公安依法履职,真正做到让群众安全、让群众满意。

  开展收费专项检查

  遇乱收费可拨打12358电话举报

  目前,我省正组织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行动。省物价局负责人在今天召开的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广大企业和群众如果遇到乱收费问题或者有乱收费问题的线索,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

  从7月份开始,省物价局会同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优化办,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5个月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收费专项检查行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市州、县(市)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越权制定收费政策;收费单位违反规定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扩大收费范围、延长收费时限;不执行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政策继续收费,不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减免政策等9个方面。目前,全省已联合派出15个专项检查组,正在对省直和14个市州的300余家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各市州、县市区同时组织检查人员开展对县市区的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初步查出了一批涉嫌违反收费政策法规,越权定费、违规减免、超范围收费等增加企业群众负担、影响发展的问题,并将依据法定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处理。

  省物价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已建立了集12358价格举报电话、价格网络举报平台、涉价舆情收集、省长信箱、局长信箱、群众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为一体的全方位价格服务平台,构建了群众利益诉求的“绿色通道”。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上述渠道咨询收费政策,反映乱收费的相关问题。对情况属实的,物价等部门将一律严格依法予以查处。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7日 14:37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