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涉纪信访案件“四不结案” 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带案下访解民忧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从即日起至明年7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 “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重点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因干部“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9月10日,省纪委监察厅召开视频会议进行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兆前出席并讲话。

  这次专项工作作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省纪委监察厅督办解决“四风”和涉纪信访案件(事项)100余件,全省查办解决1000余件。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对“四风”和涉纪信访案件(事项)进行梳理,摸清底数、确定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在专项工作期间,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涉纪信访案件办理、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坚持做到案件不查清查透不结案,处理不恰当不到位不结案,问题不解决不结案,群众不满意不结案。

  在专项工作中,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到 “五个一”,即:每人到省纪委监察厅信访大厅接待群众来访一天,督办解决 “四风”或涉纪信访疑难案件一个,负责包涉纪信访工作重点县一个,联系指导涉纪信访工作的地级市一个,具体帮助机关新遴选公务员化解涉纪信访事项一件。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也采取领导带头接访、分片包案下访等方式,集中解决“四风”和涉纪信访疑难问题。

  李兆前指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带案下访解民忧”为切入点,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通过做细做好涉纪信访工作,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查处违纪人员,纠正违纪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使带案下访成为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的过程,以扎实的成效取信于民。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1日 06:38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