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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启动正风肃纪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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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北京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提升党性修养,北京大学党委结合学校实际,下发了《北京大学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正风肃纪专项活动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要求紧密结合,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切实聚焦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上,着力消除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不正之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意见》确定了从七个方面开展落实正风肃纪专项活动:

  一是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贯彻执行《关于节日期间落实的相关规定、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通知》,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二是开展领导干部会员卡专项清理工作,全校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于2013年10月底前清退所收受的各种名目的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三是强化财经纪律,于2013年10月底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四是加强公用房管理。按照《北京大学公用房管理条例》规定,于2013年10月底前,对照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严格纠正超标准、超规格使用办公用房现象,坚决纠正违规占有和出租公用房现象。

  五是强化科研经费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法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科研经费管理力度,建立科研经费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学校整体科研水平。

  六是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标工作机制。针对学校招标工作中存在的分散管理问题,积极开展专项调研,进一步严格招投标程序,纠正随意变更招标方式的行为,探索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招标工作机制。

  七是认真落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公派出国管理办法,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出境管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

  《意见》明确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并确定每项活动的主责单位和协助单位,要求切实根据要求,抓好任务落实。

  学校党委要求通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维护党纪政纪权威,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树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3日 16:2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许轲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