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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与“上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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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成立,成员国为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现有蒙古国、巴基斯坦、伊朗、印度、阿富汗5个观察员国,以及白俄罗斯、斯里兰卡和土耳其3个对话伙伴国。上合组织以维护地区安全、促进共同发展为己任,确立了“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提出了“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

  上合组织的宗旨和任务是:加强成员国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毒品走私、非法贩运武器和其他跨国犯罪;开展经贸、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成员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4日 06:14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刘佳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