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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幸福为价值取向的“中国梦”现实路径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研究所副研究员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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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幸福为价值取向的“中国梦”现实路径
人民幸福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和最终目的,“中国梦”是人民幸福梦

  “中国梦”是人民幸福梦,人民幸福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和最终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以“国民幸福指数”作为引领社会经济发展的考核指标,全面制定经济社会一体化政策体系,形成人的发展与社会各方面发展的和谐统一和相互促进,才能真正有效提高全体人民的幸福生活水平。

  具体而言,以人民幸福为价值取向的“中国梦”的现实路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底线与顶层设计”。

  加强经济建设,夯实人民幸福的物质基础

  发展是硬道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乃政府的第一要务。人民群众只有丰衣足食才谈得上幸福。夯实人民幸福的物质基础,最根本的是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大局,必须尽快壮大经济实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使国民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使“蛋糕”变得越来越大。有了更大的“蛋糕”,人民的幸福生活才有更好的物质保障。蛋糕做大的同时还要分好蛋糕,分配问题是影响人民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国民收入分配差距、基尼系数等反映国民收入差距程度的指标将直接影响不同社会群体的幸福水平,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是确保人民幸福的重要手段。

  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为人民幸福生活提供制度保证

  政府只有在保障和实现公民经济权益的同时保障和实现其政治权益,人民才会有生活的幸福感。因此,要让人民生活得更有体面、更有尊严、更有品质,政府就要努力扩大民主,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公民权,让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要畅通人民政治参与和利益诉求渠道,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司法制度、信访制度等制度,从而实现人民多层次宽领域的政治参与。

  加强文化建设,尊重和实现人民的文化权益

  在现代社会,文化民生体现为一种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同等重要。公民是否公平享有文化资源,是否享有充足的公共文化服务,是决定一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是民生,文化也是民生,而且是不可或缺的民生。因此,尊重人民的文化权益,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文化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实现人民的文化权益,要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精神需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增进人民的精神幸福。

  加强社会公正建设,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只有坚持社会公正,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们的劳动热情与创造活力,增强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才能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没有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人民的幸福感也无从谈起。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平安和谐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幸福感,关系到人民对生活的满意度、社会的满意度、政策的满意度,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从制度上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就要求政府要从政策、体制与机制上最大限度地实现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体系,从而为人民的幸福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美丽幸福家园

  幸福中国也将是美丽中国。美丽中国这个充满诗意的词语,向世界描绘了未来中国的模样:洁净的空气、清澈的河水、茂密的森林、无垠的草原。建设美丽幸福家园的共同期待,要求我们必须放弃GDP至上的思路,充分考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的压力,要在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下,发展蓝色经济、海洋经济;要在低碳经济模式下,大力发展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推动中国的绿色革命,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中国梦”是个体梦与国家梦、民族梦的有机统一

  现实的幸福需要社会的发展与个人的自我实现两个方面结合。前者指社会的全面发展,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发展成果的积累,同时需要营造社会普遍的、宽容的、良性制度化的环境氛围,其中涉及重要的公正、合理的体制建设。后者指在前面的社会环境下,个体通过合理的手段追求合理的目标,在实现自我的过程中获得一种全面舒畅的身心体验。幸福是个人和社会的共同创造,是主观感受和客观存在的统一。真正的幸福的获得还是要靠个体主动来积极争取和把握。只有通过政府和个体、社会的联动,才能找到幸福的“最大公约数”,实现最大多数人的现实幸福。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6日 10:48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