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南昌“十个严禁”刹“四风”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9月17日,记者从南昌市获悉,随着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的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南昌市进一步重申“十条严禁”规定,以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让全市干部过上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按照要求,南昌市的所有干部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严禁参与赌博和以赌博为名收受贿赂;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公车、酒后驾车和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此外,全市干部凡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将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并视情况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凡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取消其任职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8日 04:57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