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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欢迎举报“三节”期间公款送礼、吃喝等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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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和古尔邦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坚决刹住用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欢迎各族群众参与监督,对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违反相关要求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0991—12388

  举报网址:http://xinjiang.12388.gov.cn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0号自治区纪委党风室

  邮政编码:830002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8日 05:49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