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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善听群众发牢骚 讲怪话

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发改局干部 姚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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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因而时不时会遭遇人民群众发牢骚讲怪话。据我观察,一些领导干部,视人民群众的“牢骚怪话”为洪水猛兽,一听到逆耳之言、揭短之词,就认为揭了地方短,亮了自己的“家丑”,于是乎跳将起来、打将出去,甚至打击报复。其实,能否善听人民群众的“牢骚怪话”,是检验领导干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是否心怀群众的一块试金石。

  “牢骚怪话”,总是刺耳的,非但不中听,而且让人如芒在背,令人坐卧不安。但少了必要的批评,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失范、失衡甚至失控;人为营造一种看似风平浪静的政治,含着非常可怕的危险。平日里的掌声和鲜花让一些领导干部头脑发热、自我陶醉,听听人民群众“牢骚怪话”,头脑就会清醒许多。只有敢于直面、善待人民群众的“牢骚怪话”,才能保护一个人不致坠入错误的表述、偏见和虚假意图的深渊,才可能渐渐少听到骂声。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对于他们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人民群众当然有发牢骚讲怪话、表达不满的权利。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干部必须有善听人民群众发牢骚讲怪话的义务。在民生问题依然复杂严峻的今天,只有心怀人民群众,才能真正善听人民群众发牢骚讲怪话,反思自己,把工作做好,得到更多群众的拥护。(投稿信箱:gmjysj@126.com)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3日 04:59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